字句与精意
作者:王从联
2026-04-29  

 

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”这句出自《哥林多后书》3章6节的经文,常被基督徒挂在嘴边,却也常被误解。许多人犯了望文生义的错误,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:圣经的字面意思无关紧要,甚至具有误导性,唯有其背后的“灵意”才具有属灵价值。然而,这种理解恰恰偏离了这节经文的原意,也忽视了圣经启示的整体性原则。正确理解“字句”与“精意”的关系,不仅是释经学的关键,也关乎信仰的根基。

一、常见误解

一种普遍的错误解读是将“字句”简单等同于文字本身,认为这些白纸黑字的记载是“属死的”,是低层次的;而将“精意”理解为隐藏在字面背后的含义,认为那才是属灵的,是“叫人活”的更高真理。这种观点在实践中容易导致两种极端:要么轻看经文的字面意义,随意“扯经”,过度主观地解释圣经;要么将信仰知识化,陷入律法主义,却失去了生命的活力。

这种误解可能源于中文翻译的局限性。众所周知,中文圣经是翻译的成果,在不同语言转换的过程中,尽管译者力求信、达、雅,但依然难免有信息上不能完全准确对应的情况。“和合本”此处译为“精意”,可能是力求达意,却弱化了其原本明确的指向——“圣灵”。这一点,在“和合本2010”“当代译本修订版”以及“环球圣经译本”中都作了修订,采用了直译的方式,即译为“圣灵”,而不是“精意”。因此,这节经文更准确的解读是:律法的字句是叫人知罪并被定罪,导向死路,而圣灵则借着基督的救恩,赐给人新生命,导向永生。问题的核心并非“字面意思”与“属灵含义”哪个更重要,而是“依靠律法的行为”与“依靠圣灵的恩典”这两种根本不同的原则。

二、释经原则

到底经文的字句意思重要,还是字句背后的精意更重要?在基督教释经学历史上,早就有此争论。以奥利金为代表的亚历山大学派,深受柏拉图哲学影响,重视现实世界背后的“理念”,因此也就格外看重字句背后的寓意,他们认为经文的字面意义(历史意义)是“属肉体”的、浅层的,经文的真正价值在于指向基督的更深层的“属灵意义”,此派甚至认为“非灵意不解经”,后来的奥古斯丁也深受其影响;而安提阿学派则正好相反,他们坚持经文字句的重要性,理由很简单,他们认为经文字句是圣灵最直接的启示,因此是最有价值的,绝不能随意解释。事实上,这两种立场各有其优点和不足。字句与精意并非对立,而是统一于圣灵的启示之中。若无字句,精意无从谈起;若无圣灵的光照,字句亦可能成为死的知识。简言之,经文的字面意思和属灵含义都很重要,二者缺一不可,不可重这个轻那个,或者重那个轻这个,健全的释经必须兼顾圣灵默示的文本以及圣灵光照的带领。

三、《哥林多后书》3章6节简析

回到经文,保罗在《哥林多后书》3章6节说的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”,究竟是什么意思?要明白保罗的原意,我们必须回到经文的上下文中。细读这节经文所在的《哥林多后书》3章,其核心是把旧约的职事和新约的职事作对比。结合上下文语境,意思很清晰:1.这段经文在阐述两种职事的对比。6节中的“字句”一词,指的是7节中“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”,即代表旧约的摩西律法,指旧约中律法的职事;而6节中的“精意”一词,原意是“圣灵”,指的是8节中“那属灵的职事”,即新约中圣灵的职事。2.律法就是“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”,由于人不能守全律法,律法就显明人的罪,所以若想靠律法,必然失败,必被定罪,最终通向死路。“精意”原文直译就是“圣灵”。新约中圣灵的职事,就是引导人依靠耶稣成就的救恩,而不是依靠人的行为,建立与神和好的关系,领受神所赐的新生命。

可见,保罗并非贬低旧约,而是说明救恩在基督里已经被成全,因为摩西律法虽有荣光,却是定罪的职事;圣灵引导人归向基督,则带来称义和生命的职事,其荣光远超前者。因此,这节经文真正要表达的,是两种得救原则的对比,即依靠律法的行为原则还是依靠圣灵的恩典原则。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”,绝非鼓励我们轻视文字,而是向我们揭示了一条救赎的真理:试图靠遵守律法条文(“字句”)赚取救恩,终将走向死亡;而借着信靠基督,领受圣灵(“精意”),则能得着永恒的生命。

(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)


好评:
基督耶稣的心.
2026-04-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