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善三不
作者:陈 明
2025-11-28  

 

经文:帖后3:13  申15:7-11

基督徒得救不是靠行善,但行善却是真基督徒的标记。神是众善的源头,神的儿女也当在善上反映神的形象。《圣经》说:“要离恶行善……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。”(彼前3:11,2:15)又说:“世人哪,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,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?只要你行公义,好怜悯,存谦卑的心,与你的神同行。”(弥6:8)使徒约翰也说:“行善的属乎神,行恶的未曾见过神。”(约三1:11)雅各更是指出:“人若知道行善,却不去行,这就是他的罪了。”(雅4:17)基督徒当如何行善是一个宏大的话题,以下我们藉由《申命记》十五章7-11节的记述作三方面简要的分享。

一、不可忍着心(7-8节)

对于需要帮助的人,我们不可忍着心。“忍着心”就是硬着心肠的意思。行善的动力在于怜悯、同情之心的催逼,正如经文所说:“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,就发出善来。”(太12:35)主耶稣正是以如此柔软的心肠怜悯世人:“耶稣出来,见有许多的人,就怜悯他们,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,于是开口教训他们许多道理。”(可6:34)“主看见那寡妇,就怜悯她,对她说:‘不要哭!’”(路7:13)使徒也劝戒众教会效法基督竭力行善:“所以,有了机会,就当向众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。”(加6:10)“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难,不要勉强,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上帝所喜爱的。”(林后9:7)

《箴言》三章27节说:“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,不可推辞,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。”这句话是关于践行仁爱与责任的深刻教导:1)行善的主动性:“手若有行善的力量”强调人拥有资源、能力或机会时,行善不是可选项,而是责任,我们常常因为忙碌、犹豫或自私推迟善行,但这句话提醒我们,能力与责任相伴而生。2)拒绝推诿的警告:“不可推辞”直指人性的弱点,人惯用各类借口——比如“下次吧”、“别人会帮”……等等逃避责任,但在鉴察人心的上帝眼中,拖延善行等同于亏欠。3)智慧的分辨力:“应得的人”并非指道德完美之人,而是指真正有需要的人,如穷人、受欺压者。但《圣经》也平衡地教导不应助长懒惰,我们需要以智慧辨别如何最有效地行善。“众人以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。”(罗12:17)这句话呼召人活出信仰,真正的敬虔不仅在内心,更是在手中的行动。如加尔文所言:“我们不是自己的主人,乃是用一生偿还上帝的债。”当我们以恩典的眼光看他人的需要,行善便从责任转化为喜乐的使命。爱就是在别人的需要上看到我们的责任,这也正是“人若知道行善,却不去行,这就是他的罪了”这话的含义。

二、不可起贪念(9节)

有人说:人是社群性的,所以当你行善帮助别人时也就是在帮助自己;又说,人可以在行善中察觉自己是那么强烈地被需要,从而寻见人生的意义。我们或许都盼望我们的善行可以多得回报,然而真正的行善应是出于对神的敬畏和对他人的爱,不求回报,如此方才符合神的旨意,才能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。 《申命记》十五章9节说:“你要谨慎,不可心里起恶念。”根据前后文,这里的恶念正是指因为得不着回报而拒绝行善。

行善不可贪恋回报,这是为了保持行善的纯粹性,避免因功利心而扭曲善行的本质。我们发自内心地做一件公益的善事,做完了就放下,不再过问,也少提起,让它过去,这样很好。正如主耶稣教导我们:“你们要小心,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们看见……你施舍的时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,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……”(太6:1,3-4)

不可起贪念,这话不单是对行善者说的,也是对领受者说的。领受者有时会习以为常,认为理所当然,甚至抱怨得到的不够多。有一则社会新闻说到,一个店主见一位老人可怜,天天免费为他提供饭店里的饭食。结果有一次,店里客人多,老人不愿等候,竟直接吃了其他客人的饭食。还有一个为穷困人提供免费早餐的饭店,来人不要早餐,反而向店主要钱,甚至自以为聪明地说:“你直接给我钱,就省得做早餐了。”《圣经》说:“爱是不自夸,不张狂,不做害羞的事。”(参林前13:4)一个自夸、张狂、不知羞耻的人,不明白爱的真谛;《圣经》又说:“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。”(参林前13:5)想要得到人的褒奖、记念与回报,就不是真正的爱。弟兄姐妹,我们必须看清,一切都是神的恩典,人诚然无可自夸,无论是行善者,或是领受者,都当存向神感恩的心。

三、不可有愁烦(10-11节)

许多时候,我们行善却不一定能得到对方的认可,甚至可能反被曲解、被伤害,这样的挫折使我们愁烦。但《圣经》告诉我们:“心里不可愁烦。”使徒保罗说:“我们行善,不可丧志;若不灰心,到了时候就要收成。所以,有了机会,就当向众人行善,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。”(加6:9-10)这句话原文直译为:“我们行善时不要向邪恶屈服,如果我们不松懈,到了时候,我们就有收成。所以,我们只要一有机会,就要向众人行善,对于那些因着共同信仰而同属基督的一家人,更应当如此。”使徒保罗在这里根本不是与我们讨论行善能得到什么好处,而是在提醒我们:一个已经蒙恩的人,在享受到上帝所赐的永远生命之后,应该有一个正常的生命流露,那就是乐善好施,把基督的恩典分享出去,愿意帮助世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。这样的基督徒,必定得到上帝应许的永生。

因此,我们应当如箴言所教导,若有行善的力量,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。《圣经》多次提醒我们行善不可丧志(参加6:9,帖后3:13)。“丧志”表达的是与行善相左的行为以及萎靡不振、厌倦行善的态度。行善好比比赛,重要的不是开始,乃是结局,是不可半途而止的。《罗马书》二章7节说:“凡恒心行善,寻求荣耀、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,就以永生报应他们。”虽然行善不是得救的确据,也不存在其他宗教所谓的“积德”,但行善却是神命定给基督徒的旨意,是基督徒当尽的本分,更是信仰生活的美好的见证。使徒约翰在《约翰三书》中就曾称赞该犹的爱心,责备丢特腓不接待使徒,并对低米丢的善行见证给予了高度的肯定。

特蕾莎修女说过一句名言:“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,但我们可以用伟大的爱去做些小事。有时你需要做的只是握住他的手,给他一个微笑,听听他说的话,这就够了。基督徒的善行虽然不是得救的根本,却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向我们所定的旨意。神拣选我们不是让我们高枕无忧地进天国,乃是要我们在世寄居的日子透过行善作美好的见证。”愿主爱常常激励你我,甘心乐意,量力而行,无怨无悔,多多流露主爱。“但愿赐平安的上帝,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、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上帝,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,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,又藉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。愿荣耀归给祂,直到永永远远。阿们!”(来13:20-21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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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活的盼望.
2025-11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