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的教会与使命(伍)教会的权柄(A)
作者:任星雨
2025-11-06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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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太福音十六18~19你是彼得,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;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。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,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;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

提前 3:15 倘若我耽延日久,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。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,真理的柱石和根基。

徒 20:28 圣灵你们作全群的监督,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,也为全群谨慎,牧养神的教会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(或作救赎的)。

基督既是教会的头,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。基督不只设立了教会,他也赐给她权柄,在这段经文中,钥匙是代表权柄,而教会和天国在这里也是指相近的意思,因为教会是由一些尊主为大,顺从神的律法,并心中有圣灵居住的人所组成,故教会的权柄是由基督而来的。

我们要留意一下约翰福音廿23的记载,耶稣对门徒说:你们赦免谁的罪,谁的罪就赦免了:你们留下谁的罪,谁的罪就留下了。注意这里并不是说教会或者领袖有赦罪的权柄,而是说教会所传的福音有赦罪的功能,只要人愿意相信福音、悔改认罪,他的罪就得到赦免。

(伍A)教会从基督所得到的是怎样的权柄

一 、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权柄

这权柄是圣灵所赐的,并且要藉圣灵的能力,奉基督的名才能运用,并且只适用于相信他的人身上。教会的权柄和国家的权柄不同,国家是神所设立,管理人类外在的福利,保障其财产、生命、自由与应有的权利。教会是神所设立,管理人类内在的幸福,并藉着教导真理使他们脱离魔鬼的控制,归向真神,并得享神一切丰盛的慈爱与恩惠。

在基督的教会中,“属灵的权柄”是一个与信仰实践和教会运作相关的概念,核心指基于信仰和圣经教导所赋予的属灵层面的引导、管理和服侍权柄,而非世俗意义上的权力。

在属主的教会中,属灵权柄的终极源头是上帝。根据圣经教导,耶稣基督作为教会的元首,将属灵权柄赐给信徒和教会领袖,目的是为了建立教会、牧养信徒、传扬福音,而非个人权威的彰显。例如(太 18:18)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,在天上也要捆绑。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,在天上也要释放。类似经文的教训,被视为属灵权柄的核心依据之一。

二 、教会的权柄是服事的权柄

从圣经的教导可以清楚地看到;教会从基督所得的权柄不是用来统治的,而是重在服事。就如马太福音廿25~28耶稣对门徒说: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,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。只是在你们中间,不可这样;你们中间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;谁愿为首,就必作你们的仆人。正如人子来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。这种权柄的运用,必须与圣经配合,并在圣灵的带领之下。

在基督教信仰中,“服侍的权柄”是基于圣经教导的核心概念,指信徒或教会领袖在服侍上帝、牧养教会、传扬福音时所拥有的属灵依据和使命托付,其本质是“从上帝而来的服侍责任”,而非世俗意义上的支配权。

教导与牧养的权柄:教会领袖(如牧师、长老等)受上帝托付,有责任依据圣经真理教导信徒、纠正信仰偏差、关怀信徒灵命成长。彼得对自身以及长老的吩咐是“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上帝的群羊,按着上帝的旨意照管他们,不是出于勉强,乃是出于甘心;也不是因为贪财,乃是出于乐意,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,乃是作群羊的榜样。”(彼得前书5:2-3),明确权柄的核心是“照管”而非“辖制”。依据圣经真理教导信徒,引导信仰生活,帮助信徒在灵性上成长,解决信仰困惑。

纪律与劝勉的权柄:为维护教会的秩序和信仰纯正,服侍者有权依据圣经原则处理教会事务,如协调事工、设立规条、劝勉或管教偏离真理的行为(哥林多前书5:12-13),但这一权柄需以“造就教会”为目的,而非满足个人的私意。针对教会内的信仰偏差或行为问题,依据圣经原则进行劝勉、纠正,维护教会的信仰纯正和团契秩序(如哥林多前书5章论教会纪律)。

服侍与带领的权柄:教会中不存在“单向的权柄”,而是“互为肢体的服侍”。保罗教导“我们各人蒙恩,都是照基督所量给各人的恩赐”(罗马书12:3),比如讲道人在讲台传递属灵信息给会众,而众肢体以祷告托起讲台事工。信徒根据不同恩赐彼此服侍(如教导、怜悯、施舍等),这种服侍的权柄源于圣灵的恩赐,目的是“建立基督的身体”(以弗所书4:12)。在教会事工(如敬拜、团契、福音事工等)中,带领者凭借属灵权柄组织、协调,使教会运作有序,彰显基督的爱与见证。

代祷与托起的权柄:领袖为信徒代祷,在属灵领域中托起教会群体前进,通过榜样和关怀,帮助信徒在信仰中站稳脚跟。

所有信徒都是蒙召“作基督的见证”(使徒行传1:8),这意味着在生活和服侍中有权柄传扬福音、分享信仰,因为这是上帝赋予每个信徒的使命,其权柄根基在于基督的应许。

三 、权柄的本质与限制(应用与平衡)

圣经中强调,属灵权柄的本质是“服侍”而非“辖制”,正如耶稣所说“你们中间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”(马太福音20:26)。这权柄需符合圣经真理,不可僭越上帝的教导,也需要接受教会会众的监督。信徒顺服属灵权柄,本质是顺服上帝的带领,尊主为大的实践,而非盲目服从个人的私意。

耶稣在升天前明确赐下使命(马太福音28:18-19):“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。所以,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子圣灵的名,给他们施洗”,这是教会服侍权柄的终极依据——一切服侍都源于对基督的顺服和对其使命的承接。

保罗也强调,教会领袖的服侍权柄“不是出于人,乃是出于上帝”,是上帝通过圣经的教导、圣灵的感动和教会的认可所赋予的。

教会的权柄并非无限制,需在圣经真理和教会群体的约束下运行。

必须符合圣经真理:权柄的使用不能偏离上帝的教导,若服侍行为违背圣经(如强迫信徒、宣扬异端等),则失去了权柄的合法性。

以爱为根基:耶稣说“你们中最大的,要像最小的;为首领的,要像服侍人的”(路加福音22:26),权柄的实践必须充满爱心,而非专横或冷漠。

接受教会的监督:领袖的服侍需接受信徒的见证和教会的问责,保罗也在书信中一再强调,自己是凭着上帝的灵行事,体现教会权柄的透明性。

教会所拥有的“权柄”,本质是“从上帝而来的使命与责任”,核心是通过爱与真理造就他人、荣耀上帝,而非追求权威。无论是领袖还是广大信徒,所拥有的权柄都源于对基督的顺服,且必须以“服侍”而非“辖制”为目的,最终达到教会的合一与信徒的灵命成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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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信得见
2025-11-05